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
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人感染H7N9禽流感是由H7N9亚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自2013年2月以来,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等省市先后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截至12月19日16时,已确诊病例144人,其中死亡47人,其中广东省发病6例,疫情形势日趋严峻。为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根据《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卫明电〔2013〕10号)、《关于做好活禽经营市场禽流感联防联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工商〔201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强化禽流感免疫工作,加强疫情排查监测,加强检疫监管,加强医疗救治应对,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有效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我市于2013年4月印发了《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连州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结合最新工作要求,对原领导小组作出相应调整(名单附后)。
(二)职责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防控工作的衔接,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市卫计局:负责指导全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预防和控制预案及技术方案;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相关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做好疫情监测、信息报送;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疫情溯源、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等工作;做好应急物资、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的前期准备工作,特别是抗病毒药物、疾病预防控制、医院床位、医疗设施、药品和防护用品等物资、人员准备和调配工作;加强卫生监督监测,开展全市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强化动物H7N9禽流感疫情监测,对辖区内动物流感疫情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开展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切实做好家禽养殖场、候鸟栖息地等禽鸟类疫病的防控工作,重点对鸽子、种禽、水禽及活禽交易市场、水网地区、候鸟密集活动区等进行监测。对禽类发生不明原因死亡的,及时报告和送检,特别是对禽流感临床疑似病例的,要高度敏感,控制家禽移动,一旦发现H7N9病毒或发生家禽疫情,立即启动《连州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果断处置,防止疫情扩散;严格产地检疫,确保患病动物不出场(户);强化对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活禽经营市场严格执行产销分离,严格落实活禽经营市场“一天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完善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坚决杜绝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或乱丢乱弃,切断疫病源头,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阻断病毒向人传播。
市公安局:分析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强化网络舆情监控,依法查处妨碍疫情防治工作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负责依法做好疫点、疫区、定点医院、重大传染性疾病事件现场封锁和治安管理工作;加强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病人隔离治疗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依法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做好出入连州旅客和跨省(区、市、市)出行旅客的疫情监测和检疫工作;必要时对上下车旅客进行健康登记和健康检查,对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并做好司乘人员的防治知识培训。
市教育局: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落实学校晨检、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
根据紧急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落实学校、托幼机构封闭、半封闭管理等措施。
市住建局:负责对建设工地农民工的宣传、防护、监测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
市文体旅游局:负责协调做好外来旅游者的防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做好旅游人员的健康教育,对游客进行健康观察,对来自疫区的游客进行跟踪观察,做好外来游客的健康登记及宾馆、旅游景点等有关场所的消毒工作;负责网吧、电游室等场所的卫生管理和公共娱乐场所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市委宣传部:按照科学、客观、适度的原则,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范应对宣传工作,普及科学预防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治知识和方法,加强舆情监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消除社会恐慌心理和焦躁情绪。
市电视台:负责通过电视和广播传媒等播放由卫计部门提供的健康教育宣传知识,通过加强宣传,客观正面引导。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配合相关部门安排重大防控项目和装备建设。
市质监局:加强防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物资质量监督和食品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好有效抗病毒药品、医疗器械等的市场监督管理,加强餐饮环节安全监管。
市物价局:负责制止借机倾销物品、哄抬物价的行为,严格控制相关药品涨价。
市工商局:负责做好禽类市场的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对全市农贸市场、活禽批发市场及禽类经营户进行登记造册,便于及时掌握情况,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市场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农贸市场、活禽批发市场等重点经营场所及禽类经营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和活禽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挂牌经营、消毒清洗等禽流感防控工作制度,加强入市禽类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查验检验检疫票证,确保禽类及其产品来源合法和可追溯,严防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来自疫区的染疫禽类及其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坚决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市市政局、市爱卫办: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清运、处理城区垃圾,消除“四害”,消灭卫生死角,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市民政局: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并负责死亡病例尸体的消毒处理及火化。
各镇(乡):严格落实防控工作属地责任制,按照市领导小组的部署认真做好防控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完善相关预案和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各镇(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二)联防联控,形成合力
切实履行好各自的防控职责,密切配合,强化部门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及时会商、协同行动的长效合作机制,全面落实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经费保障、市场监管、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措施,努力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实现“有序、有力、有效、有度”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目标。
(三)加强值守,正确引导
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卫计、农业、工商等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检查、值班、信息记录,全面做好防控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报告市疾控中心,并紧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要大力宣传普及科学预防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知识和方法,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指导医务人员和畜禽饲养、贩运、屠宰加工、动物防疫等职业人群做好自身防护工作。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地进行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督查,严格追责
市政府将组织卫计、农业、工商等部门对各镇(乡)、各部门、各单位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巡查监督,凡因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疫病发生和疫情流行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连州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
连州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冬梅(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邓威灵(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段高标(市卫计局局长)
成 员:黄山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荣庆(市教育局副局长)
何孔来(市公安局副局长)
欧映刚(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唐理来(市农业局副局长)
李海波(市卫生系统党委常务副书记)
黄述平(市卫计局副局长)
唐智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冯勇军(市工商局副局长)
夏建玉(市交通系统党委委员)
梁励辉(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李端林(市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陈宇东(市市政局副局长)
赵志辉(市民政局副局长)
唐丽玲(大路边镇党委委员)
雷建强(星子镇党委委员)
杨彩梅(龙坪镇党委委员)
徐德武(西江镇党委委员)
何秀珍(九陂镇党委委员)
吴彬潇(连州镇党委委员)
何 龙(东陂镇副镇长)
吴伟亮(西岸镇副镇长)
潘爱萍(保安镇党委委员)
何志强(瑶安乡副乡长)
黎永辉(丰阳镇党委委员)
孙记海(三水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局,由段高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海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0763-6610025。